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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巴彦淖尔公安:
近日,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《关于表彰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授予50个单位“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”称号,授予100名同志“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”称号。其中,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孙晓蕊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
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级警长
孙晓蕊
孙晓蕊,女,汉族,1988年出生,2011年参加工作,现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级警长。
孙晓蕊主要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关工作,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研究相关案件类型,多次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工作,练就了过硬的业务能力,成为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,围绕全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积极进行调查研究,形成针对性调研报告,参与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多项工作实施方案,积极与相关职能单位协作,在“团圆”行动中,累计参与帮助7个离散家庭实现团圆,为巴彦淖尔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